欢迎登录忻州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官方网站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政务要闻 > 省政府要闻

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:国家安全、人人有责

  作者:         时间:2021-04-14       来源:学习强国  大    中    小     

  2015年7月1日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第14条规定,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2021年4月15日是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  

   国家安全、人人有责。各行各业、各个领域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,每一位公民也都与国家安全紧密相连。维护国家安全需要全社会、每位公民共同努力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,统筹发展与安全,一同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。  

  维护国家安全,我们能做什么?  1.坚守法律红线;  2.保守所知国家秘密;  3.不受挑唆,不向他人提供相关资讯或者线索;  4.朋友圈晒照片时,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,不在军事基地、军用港口等未经允许拍照的地点拍照;  5.表达爱国行为要理性,不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和照片;  6.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,不把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;  7.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,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。  

  公民和组织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,请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,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www.12339.gov.cn进行举报。